愛瘋嘉義


各位朋友,2014愛瘋嘉義創意短片競賽開跑啦,主題就是將嘉義的文化觀光、美食小吃、小鎮風光等介由短片來創作,讓大家發現嘉義、愛上嘉義啦,總獎金高達21萬5仟元整耶,吉米是嘉義人,這次有幸擔任此活動的代言人,趕緊跟吉米一起來參加喔!


活動網址:http://ifilmchiayi.tw520.info/
活動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InChiayi


<參賽資格>
1、凡於2014年1月1日後完成之影像創作。
2、凡對影片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3、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報名均可。團體報名不限人數,個人或團體參賽亦不限作品繳交件數。
4、曾在任何競賽中入圍及獲獎之作品不得參賽,投件後不得再以同一作品參加其他競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但成績揭曉後未入圍或得奬之作品,不在此限。
5、參賽者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供主辦單位備查,如資格不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徵件辦法>
1、報名費用:免費。
2、作品類型:短片,請勿以MV及照片剪輯等形式參賽。
3、預告短片:參賽者需自行剪輯作品預告片60秒,並提供主辦單位網路宣傳及頒獎典禮使用。



<作品規格>
1、影片長度以8至10分鐘為限﹝含片尾字幕﹞。
2、影片解析度須為HD規格,720p、1080i或1080p。
3、以16 : 9格式呈現,須另燒錄DVD-NTSC格式送件,即DVD播放機可直接播放﹝請勿設定選單﹞。



<獎勵方式>總獎金新台幣 21萬5仟元整
1、最佳影片:1名---獎金新台幣6萬元及奬座乙座
2、最嘉行銷:1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及奬座乙座
3、最佳導演:1名---獎金新台幣4萬元及奬座乙座
4、最佳劇情: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及奬座乙座
5、最佳創意: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及奬座乙座
6、最佳人氣:1名---獎金新台幣5仟元及獎狀乙張
7、優選四名:4名---獎金新台幣5仟元及奬狀乙張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之質量,彈性調整各類奬項及數量,參賽影片可重複得奬。



<獎項說明>
1、最佳影片:為年度最佳影片,可代表本次競賽,並整體表現優勝之作品。
2、最嘉行銷:以嘉義地方、人文、風情獨特詮釋、最能行銷推廣嘉義縣之作品。
3、最佳導演:以各項技術(燈光、攝影、剪輯、配樂)、演員戲劇表現、場面調度,
乃至拍攝手法純熟之作品導演。
4、最佳劇情:以具感染力之故事情節、最創意腳本之優選作品。
5、最佳創意:以獨特手法創作故事、影像之優選作品。
6、最佳人氣:以YouTube點擊率統一計算點擊結果,以點擊率最高者為最佳人氣獎。
7、優選四名:作品內容與本次活動主題相符,值得鼓勵之作品。 


<報名方式>
請至官網網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電子郵寄至ourswow@gmail.com,請註明標題【2014愛瘋嘉義創意短片競賽報名-﹝影片片名﹞】,並將作品及報名資料於10月31日前,以掛號郵寄將下列文件郵寄至:80764高雄市三民區光裕路43號1樓<2014愛瘋嘉義徵件小組收>
1、請填寫與親筆簽名﹝附件一~三:參賽報名表、作品版權與製作證明切結書、授權書﹞文件紙本1份。
2、參賽影片DVD光碟6片﹝NTSC系統之DVD規格,不接受avi、mpeg等DVD播放機無法支援之影片格式﹞,並於所有報名光碟上填寫報名者姓名、參賽作品名稱及作品長度﹝影片恕不退還﹞。
3、資料光碟1片,內附以下文字檔案資訊:
(1) 拍攝題材﹝100字內﹞
(2) 影片簡介﹝150字內﹞
(3) 導演簡介﹝100字內﹞
(4) 創作理念﹝100字內﹞
(5) 導演照片1張,4"X 6"解析度300dpi以上
(6) 影片劇照6張,4"X 6"解析度300dpi以上
(7) 完成作品之影片電子檔﹝HD,16:9﹞
(8) 預告片電子檔﹝HD,16:9﹞



<注意事項及版權事項>
1、參賽作品之所有內容均需為參賽者之原創並且未經公開發表之版本,禁止抄襲及轉貼他人資料,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若經查證有侵犯他人著作權之行為,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所產生之法律問題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一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2、參加比賽所需音樂如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其授權範圍與參賽作品相同,包括但不限於參與本次競賽及日後主辦單位得無償與影片同時作為行銷﹝含宣導報導等﹞及展示用等。另主辦單位得要求提出證明外並簽署音樂版權切結書。
3、參賽者需同意主辦單位無條件使用其作品及劇照於電子媒體、網路、報章雜誌等宣傳用途。
4、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可不限地點、時間、次數和方式使用,並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性使用。
5、參賽者作品若涉及暴力、色情、詆毀、侮辱等或其他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之內容,主承辦單位有權終止該作品參賽權。
6、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0,000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獲獎資格。
7、入圍作品須配合後續影展映演場次安排,請拍攝團隊或導演務必配合出席相關座談會。
8、得獎影片同意無償授權嘉義縣政府,及因法律規定承受本承辦業務之法人及其授權之第三人永久典藏,並基於推廣前提於各種媒介公開放映之用。
9、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務必符合上述辦法規定,若未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或刪除其參賽資格之權力。
10、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



<附則>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於「愛瘋嘉義創意短片競賽」臉書粉絲專頁補充之。
活動洽詢電話:07-3873585,蔡先生or王先生﹝星一至星五,上午十點至下午五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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