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時就有在部落格與大家分享旅遊心得的習慣,一般人通常是去玩之後,回來在部落格分享心得,接下來應該就不會再去書局方該地的旅遊書了吧!但因為我出了一本《開始在澳門自助旅行》的關係,為了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就去書局看看其他本書內容如何,不看還好,看了真是瞠目結舌,因為我看到有張和我拍的這張照片神似度超高,。這時候該怎麼辦呢?
諮詢了好多人,因此現在來跟大家分享一些經驗經驗!
1.首先,一定要保存證據,如果跟我ㄧ樣是在書裡發現自己的作品被盜用,就把書買下來,購買發票需留下,因為要證明是何時發現,這是有時效性的(如果是在網路上發現的話,就要擷取網頁畫面)!
2.確認是否為侵害自己的作品,包含圖片或是文字,圖片若是畫面裡有人會比較好確認,沒人的話確認難度就會很高,所以我以後再也不拍一個人都沒有的照片啦。
3.通知對方:通知對方已侵害智慧財產權,請求其撤下、賠償或是洽談補授權,通知方式可以使用email、存證信函、律師函,email的缺點就是對方可以說他沒收到,存證信函跟律師函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存證信函必須自行撰稿然後去郵局寄,律師函則是由律師代為撰稿,這部分是需要費用囉!通知的步驟不一定要執行,不通知也可以,這個步驟只是在試探對方的態度是否良善以及是否願意和解!若已執意提告,也可直接提告!
4.法律協助:法律對於我們這些小百姓來說,真的很複雜,還是要找專業的律師,免費管道有:法律扶助基金會(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另外需律師費的管道當然就是直接找個律師囉,不過諮詢律師跟出庭都是要收費的,所以我都是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在全省各地都有分會,可以預約諮詢時間,不限法律諮詢領域,若是低收入戶還可以有律師免費幫你打官司,避免因沒錢打官司而讓法律弱勢族群權益受損,真的很棒!
5-1.報案:可以去「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報案(http://www.tipo.gov.tw/iprp/ch/index.aspx,以下簡稱保智大隊),建議將所有證據收集完備印出後報案,保智大隊在全省都有分隊,可以選擇就近的分隊去報案,台北、桃園、花蓮、台中、嘉義、高雄都有分隊,建議報案前先電話詢問,報案需要作筆錄,作完筆錄保智大隊就可以向對方要求說明及出庭了。法院開庭會在被告居住所在地,因為有個「以原(告)就被(告)」的規定,若是法官確認為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對方又不和解的話,那可能就會面臨被檢察官起訴的情形。
5-2.直接提起訴訟:除了走刑事告訴程序可以直接報案或向各地法院提起告訴或自訴外,民事賠償的部分,也可以去板橋車站三樓的「智慧財產權法院」(http://ipc.judicial.gov.tw/),直接提起訴訟,這個部分就是要寫訴狀了!
大家想想看許多圖、文都是部落客們的心血結晶,如果未經權利人授權而直接取用等同竊盜!
根據智慧財產局的「網路著作權你我他」的說明:
為保障音樂、電影、圖片、照片、電腦軟體、書籍等著作在網際網路上的合法利用,我國著作權法已規定著作權人享有把自己的著作放在網路上散布,提供別人瀏覽、觀賞、聆聽或下載的權利,這是權利人獨享的權利,我們稱它為「公開傳輸權」與「重製權」。換句話說,每個人上傳、下載、轉貼及傳送著作的行為,除了合理使用外,原則上應得到著作權人的同意或授權,才是合法的行為。在網路上傳輸別人的著作,縱然對著作有實質推廣、宣傳的效果,但是仍然要獲得著作權人的合法授權後,才可以使用,如果沒有經過合法授權,就把別人的著作放在網路上讓網友分享利用,那是一種不尊重著作權的網路盜版行為。
由此可見,通知權利人獲得授權是一個基本的尊重,但若是在權利人的部落格裡有版權宣告,像是創用CC(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等,說明可使用條件與範圍,則可依照其宣告進行合法使用。
法條艱澀難懂,我建議各位可以先上智慧財產局的網站點選著作權教育宣導(http://www.tipo.gov.tw/ch/NodeTree.aspx?path=3393),裡面有各式各樣的案例可以參考, 當然也希望大家能跟我一起來宣導及提倡網路著作權,這樣大家的創作結晶才能獲得保障不受侵害喔!
歡迎大家加入原PO是我!創意在我!的粉絲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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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最近我剛好遇到文章遭盜用的事件,Daphne就說可以來您這裡看看。 想請教,是要先打刑事,定讞後才能打民事訴訟嗎? 還是可以雙邊進行? 遭盜文事件經過您可參考這裡: http://blog.xuite.net/poox2262/blog/54840155
可以兩個都告,但民事好像要附裁判費,是求償金額的1/10,而且要請律師,自己舉證 刑事不用花錢,檢察官搜證,罪證確鑿會問你們要不要和解,和解條件為何?若條件你不接受,就是不何解的話,就會起訴,這時可以提出求償金額,起訴之後就看法官怎麼判,但法庭上法官還是會問和不和解,不和解就判刑+賠償 法律程序參考網頁: phyllis:盜圖者,剛剛賠了我十一萬http://phyllischan.blogspot.com/2010/09/blog-post_17.html 法小金:盜圖者賠了我$X0,000!請勿以身試法~!http://ferrari627.pixnet.net/blog/post/29981157 未和解起訴案例:被控違反著作權 網購女王遭訴http://tw.news.yahoo.com/%E8%A2%AB%E6%8E%A7%E9%81%95%E5%8F%8D%E8%91%97%E4%BD%9C%E6%AC%8A-%E7%B6%B2%E8%B3%BC%E5%A5%B3%E7%8E%8B%E9%81%AD%E8%A8%B4-064821904.html
嗯!我看完了!盜用圖片的代價還真的大呀! 我非常不希望再遇到這樣的事情了!報案、上法院也是很累的事。 其實有點後悔去警局報案,應該去保智大隊才是。 感謝您的回覆,受益良多呀!
我都是先保存證據,然後問對方要不要賠錢,要的話大家都省事!不要的話就會去保智大隊,比較專業比較快!不過到目前為止,都還沒讓我去保智大隊!因為你把法條寄給他們看就好!通常就會直接賠償和解!態度惡劣就報案到保智大隊!
吉米,您好: 我是您的忠實潛水客XD,也很認同你對於著作權之保護,只是您提出的一些法律見解及處理方式, 並非完全符合現行訴訟上之程序,因此小弟提出以下見解供您參考,也希望透過您的努力提供正確資訊予部落客 1、你提到保存證據部分(保全證據),網路之著作權侵害,倘若僅是單純擷取網頁畫面,被告只要在訴訟時 否認一切,則舉證責任即在原告或告訴人之身上,這也就是『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法諺之意義,相對地 增加原告或告訴人之責任,因此我在訴訟上習慣將網路文章進行公證,無論是侵害著作權或者毀謗等等,先按 兵不動進行公證,被告即使日後刪除或否認一切,公證之證據絕對可以讓他百口莫辯,當然公證需要費用,因 此建議自行橫量侵權情況。 2、您提到存證信函跟律師函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事實上他僅是通知上之證據而已,至於他的法律效力僅為證明 你有事先告知侵權者,且通知並非著作權法之該當構成要件,故就像您說的通知的步驟不一定要執行,不通知也 可以,只是試探對方誠意。 3、去「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報案,並非不正確,只是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之警察機關亦可報案,而 作完筆錄後,保智大隊僅可通知對方要求說明,而非出庭。法院開庭會在被告居住所在地,因為有個「以原(告)就 被(告)」的規定,但是事實上侵權行為地(民事)或犯罪行為地(刑事)之法院亦有管轄權,例如:吉米您人在台北 ,忽然在網路上發現有人重製您的作品,即使你知道對方在高雄,但是因為你是在台北上網發現,亦可向台北地方法 院提出告訴或自訴。 再者,您提到若是法官確認為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對方又不和解的話,那可能就會面臨被檢察官起訴的情形。事實 上,告訴案件是向地檢署提出,警方接獲報案後亦呈送地檢署,檢察官開庭時不會去確認是否為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 無論檢察官的心證是否有認為屬於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檢察官通常都會曉諭雙方和解看看,如果無法和解,檢察官 才會依照證據去判定是否該當起訴。 4、裁判費並非是求償金額的1/10,而是依據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繳納,例如求償金額100萬(訴訟標的金額), 裁判費則為10900元,而非10000元。而且民事訴訟也非全然是要求償金額,倘若是禁止某種行為,那就無求償金額, 故仍然需要按實際事實並依照法律之規定繳納裁判費。 5、你提到刑事不用花錢,檢察官搜證,罪證確鑿會問你們要不要和解,和解條件為何?若條件你不接受,就是不和解 的話,就會起訴,這部份我前面已經提到,就不再贅述。 只是你提到這時可以提出求償金額,起訴之後就看法官怎麼判,地檢署起訴屬於刑事,如果要提損害賠償金額,應該要 另外附帶民事,此外法院審理時法官確實都會再問和不和解,但是不和解就判刑+賠償,嚴格的來說應該是判刑+罰金, 至於賠償仍屬民事部分。 我必須說明,我沒有要故意挑你的毛病,只是覺得你那麼熱心提供訊息給大家,那最好是正確的訊息,以免造成大家的誤會。 倘若您覺得不舒服,歡迎您刪除留言,我也將虛心接受,謝謝。
我不會不舒服,我需要正確的訊息,請多多提供,我會更新我文章,請別客氣,大家需要這方面的訊息喔
謝謝你的接納 如果有法律問題需要協助,歡迎一起討論 我很喜歡你的部落格,請繼續加油,謝謝 louis瑞拔 louis339882@hotmail.com http://tw.myblog.yahoo.com/rita0624-blog http://www.flickr.com/photos/louis339882/sets/
謝謝你的資訊分享~ 我的文章也被發現遭人盜用 真的好生氣哦 那麼用心寫的文章 就輕易的被人複製走了.... 這些人真的很壞
謝謝好資訊
不客氣!
你好 這篇文章被盜用很多 如何處理 http://ablog.iyorker.com/main/article/Grady0673/130137840.html 還滿多文章都是由自己的!!一搜尋查我自己 Grady0673 就查到這 該如何檢舉..
嗯您好。 我的文章最近也被盜了,有人推薦我看看你的網誌。 我試過留言,不過都無法顯示,或是出現無法與伺服器連結的訊息。 想問問您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幫我… 我是在網路發現的。
我剛被盜圖, 搜尋到這, 很棒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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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叫盜圖 什麼定義
在七月時我拍要賣的中古手機照片 後來發現有人盜我的圖片 標題打他只使用一個多月 有需要賴他 但圖片並不是他的手機阿 而是我的 但我怕他是詐騙的 網友轉帳給他 他不會寄出 這樣我可以報案嗎? 謝謝
最近,剛好遇到這方面的問題,借分享,謝謝
你好 我想請問 如果是自己的遊記 自己的照片 但是旅遊的資料是從網路上找來的 是否需要對方的授權同意 我想寫一篇沖繩的遊記 但是卻找不到沖繩觀光局的email信箱 如果遊記上也寫了一些去吃過的餐廳 還有飯店 去過的商家 是不是也相同的需要經過授權才能發表這篇文章呢?
#11樓 apple90226: 盜圖的定義,如果這張照片是您擁有權被人偷去做修改部份 已經犯下侵占以及智慧財產權 網址遭到修改以及LOGO被修改者都算、如果其他人看見類似圖都會直接找原作者請他提告!!
您好, 我目前在德國柏林一間專職全世界影像財產權的公司上班,在搜尋華語市場資訊的時候剛好看到這篇文章。我知道這時間過得有點久了,但是我想被盜圖的情況大概多多少少還是蠻困擾您的。我們公司研發了一套讓您免費使用的系統,產品特點主要有: -免費、簡單且不綁合約 但我們的客戶通常都在使用後跟我們持續合作,使用上完全不收費,所以註冊上傳完影像之後放著也不會有任何問題 我們只會在盜圖者付費的時候,金額轉入您的戶頭前扣除30%的佣金 -服務跨越140個國家,並持續擴張中 -一律以提供事後購買這個選項為開頭 經由這樣的程序,不僅可以保護您的名譽,還可以讓盜圖者跟你變成合作關係 -若進入法律程序,律師、法律諮詢這些麻煩事與所有須預先支付的費用與潛在風險也將完全由Copytrack承擔 這裡是我們的公司網站:https://www.copytrack.com/en/home 目前中文版還在建構中,如果版上有任何人想使用但是還有疑慮,或是已經開始使用有任何問題,都可以跟我聯繫 yi-an.ko@copytrack.com 謝謝!
請問,如果盜圖者po文3-4小時後,刪掉就沒有法律責任嗎?我有截圖存下謝謝
可以發函請求賠償,若對方不理會,可以報警提告